破碎机空载试车,连续运转不得少于2~4小时,必须达到如下要求:
一、破碎园锥摆动平稳,无显著振动。
二、园锥齿轮不得有周期性的噪音。
三、润滑系统应达到如下要求:给油管的压力应在0.8—1.5公斤/厘米范围内,回油温度不得超过50℃。
四、无载试车后,检查各主要部件的摩擦部分不得有磨损现象。
破碎机负载试车不能少于12—24小时,必须达到下列要求:
一、破碎园锥的转动要平稳,无显著振动。
二、破碎机给矿、排矿正常,产品粒度均匀。
三、润滑系统正常,给油管油压应在0.8—1.5公斤/厘米的范围内,回油温度不得超过60℃。
大中修后的无载或负载试车,均须作详细记录,登记在设备档案上,以备下次检修待查和参考。